一、本計畫不限制申請者同時申請公私單位之獎補助(包括但不限於文化部、文策院、各縣市政府、公廣集團、各類基金會之電影、電視輔導金、劇本開發補助或其他獎補助等);但入選企劃於簽約前已完成送件申請之劇本開發相關補助款或獎金,歸申請者所有(補助款或獎金是否屬劇本開發相關,以 GrX Studio 審核申請者繳交資料後認定為準)。
二、參與徵件作品需確保並保證著作權為申請原創所有或已取得合法改編影視作品權利,若有發現剽竊他人作品之爭議, GrX Studio 有權拒絕收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若造成損失並另請求賠償( AI 生成之作品屬整合網路資訊,非屬原創作品)
三、入選企劃需配合 GrX Studio 宣傳事務。
四、入選企劃需與 GrX Studio 另行議定合約。
五、申請者於寄出徵件文件後,視同已了解並同意本次徵件各項辦法及同意主辦單位蒐集其個人資料, GrX Studio 同意非經申請者允諾,不得將徵件文件另做其他目的使用。
六、徵件辦法若有未盡事宜, GrX Studio 有權隨時修正並公佈於公司官網並保有解釋本活動之權利。
七、GrX Studio 依市場需求及參與徵件作品內容評估入選企劃,並未保證最終入選件數。